环球快讯:证监会核发首批企业债注册批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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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
4月23日,证监会对国家发改委移交的34个企业债券项目依法履行了注册程序,同意核发注册批文。首批企业债券发行拟募集资金合计542亿元,主要投向交通运输、产业园区、新型城镇化、安置房建设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、5G智慧城市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产业领域。
证监会表示,下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“健全资本市场功能,提高直接融资比重”的精神,按照中央统一部署,加强与国家发改委的工作协作,继续平稳有序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工作。稳妥推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注册,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,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平稳运行,充分发挥企业债券在支持国家重大战略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稳增长大局。
证监会、发改委近日发布公告,明确了企业债发审归口证监会的过渡期安排,期限为6个月,过渡期结束前,证监会将及时向市场公告企业债券管理的整体工作安排。
业内人士指出,此次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调整,目的是推动理顺债券管理体制,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责。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,将有利于推动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协同发展,更好服务实体经济,强化债券市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功能,更好助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,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。
据悉,过渡期安排只是企业债审核划转的第一步,后续还将有多项改革举措待出,多个重要节点落地,包括抓紧修订完善企业债券相关制度规则体系,为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制度保障。
多位市场人士认为,从审核流程来看,证监会监管的债券体系审核流程较为透明,审核时间相对较短。未来,企业债券的整体审核流程有望提速。不过,虽然企业债券的发行人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重合度很高,但是企业债券审核更看重募投项目,所以审核标准或依然不同于公司债。
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,在过渡期内,证监会坚持“稳字当头、最小化变动”的原则,过渡期“三不变两调整”让企业债券运转起来。
一是继续保持“三不变”。过渡期内,保持审核机构不变,证监会继续指定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受理工作,指定中央结算公司、交易商协会负责审核工作。审核标准不变。公告明确,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、信息披露及申报文件格式内容、报送方式等事项,按照现有企业债券相关规定执行。托管交易市场不变。公告指出,企业债券仍在中央结算公司、中国结算公司登记托管,在银行间债券市场、交易所债券市场挂牌交易。
二是坚决落实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要求,稳妥做好“两调整”,确保划转工作有序衔接。按照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,根据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企业债券管理条例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》等有关规定,稳妥作出“两调整”:第一是企业债券注册机构调整为证监会,由审核机构统一报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。第二是企业债券的监管和风险防控职责,由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、证券交易所、登记结算机构、中国证券业协会等依法履行。证监会将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,切实履行好监管主责主业,维护债券市场稳定运行。